1. 招标项目名称
林则徐纪念馆增设灰塑景观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御碑亭南侧和鹤池北侧墙面;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价在人民币9万元以内;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制作灰塑景观4幅,每幅约1.7平方米,灰塑前安放盆栽景观,场地平整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
3. 投资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古建筑范围)(或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下同)应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 日至2017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在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 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1 日,上午9:20。
6.2 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11 日,上午9:3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林则徐纪念馆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
电 话:0591-87279261
联系人: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