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名称
林则徐纪念馆增设部分石栏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林则徐纪念馆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价在人民币5.4万元以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御碑亭榕树处及鹤池周边增加石栏杆,增设范围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资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在5.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 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 8 日上午12:00。
6.2开标时间:2016年9月 8 日,下午15:0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
6.3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林则徐纪念馆公示栏、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
电 话:0591-87279261
联系人: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