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日前,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7条具体措施,切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激励广大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7条具体措施为
深化一线考核
强化结果运用
充实一线力量
落实补助政策
真情关心关爱
减轻基层负担
营造良好氛围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
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激励广大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化一线考核
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控疫情斗争实际表现、具体事例要记录在案、分析研判,作为识别评价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结果运用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在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和职级晋升职数统筹上给予倾斜。
对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个别职数有限的,可在本地区范围内调剂使用。
对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机关工作,特别是对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在职称评聘上予以倾斜,职称已评未聘的应优先聘任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内优先晋升一级岗位细分等级。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对表现突出的村“两委”成员列入村主干后备力量。经受考验的农村党员和青年人才,纳入村(社区)组织后备力量。
三、充实一线力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序组织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参与重点区域值班值守、群防群控等工作。
推动在职党员通过“党建超市”平台到共建村(社区)党组织报到,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四、落实补助政策
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
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等一线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或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一类标准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贴。
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情况,落实加班误餐通讯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参照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发放疫情防控工作食堂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真情关心关爱
成立心理咨询服务小分队,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有针对性帮助减压释负。
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统筹采取轮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
优先做好疫情防控一线的物资保障。各级划拨的党费,主要用于慰问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补助因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
对援鄂医疗队、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可安排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将援鄂医疗队、直接参与确诊病例集中救治等高危工作的医护人员,列入我市专家疗养对象、适时组织集中疗养。
作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列入“闽都英才卡”发放对象,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应服务待遇。
六、减轻基层负担
到基层一线督导和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搞层层陪同。
统筹做好发文和简报工作,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和形式主义。
各级党组织要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
七、营造良好氛围
对防控疫情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要大力总结宣传。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可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
符合全国、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条件的,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
(来源:微信公众号“一线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