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安防设备设施有效运转,拟对部分老旧、故障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安防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2.资金预算:不超过1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更新入侵报警系统:设置A展厅、B展厅、C展厅、D展厅、南出口等5个防区,布置5套总线报警主机、警灯警号、控制键盘、无线遥控器等,前端安装室内被动红外探测器。该系统接入本地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2.更新(新增)摄像头:更新(新增)林则徐纪念馆5处摄像头,采用红外安消智能摄像机,并加装1台网络硬盘录像机,搭配16T硬盘,新增3个24口网络交换机。
3.更新入口道闸系统:定制更新东门入口道闸系统,含门禁机、摆闸通道等,支持二维码、身份证、人脸识别、IC卡等多种识别方式,通行通道应能使轮椅、儿童车方便出入。
4.客流统计系统:在入口布置“客流网络摄像机”,依托管理平台,实现宏观客流量数据展示。帮助招标人及时掌握客流动态,为管理决策、数智运营、应急调度等提供数据支持。
5.更新夜间巡更系统:使用3部联网式手持巡检器,实现巡更数据时时上传,对巡更完成情况进行自动分析。搭配巡更点和人员钮若干。
6.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建立“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智慧安防管理平台”,包含馆内现存使用和本项目新增的客流网络摄像机统计、馆内摄像头、模拟硬盘录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巡更系统、红外报警主机等内容,实现智慧化、可视化的安防管理。同时对本地安防服务器内存进行扩容,增加一条“64G DDR3”内存条。
7.系统调试和旧设备拆除:服务器及管理软件安装调试、视频点位添加整理、各子系统调试等。因本更新项目致已弃用的安防前端设备和废旧线路拆除。
8.要求:(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投标人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人应当保证所投设备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清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如有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存在关系承诺书(见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须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公告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在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场送达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安全保卫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邮寄标书须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不接受下列情况的邮寄招标文件:递交地点错误、逾期送达、非本项目联系人签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15259115120 1304457925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承诺书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