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我馆的公共服务质量,让观众更好地了解展陈内容。我馆计划增加两台自助语音导览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助语音导览设备服务合作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自助语音导览设备服务。
2.项目资金:合作方投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合作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任意一方均可解除协议,协议解除以书面通知送达对方(包括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或工商登记地址)生效。若存在违约情形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合作单位投入全新自助语音导览设备,承担自助语音导览设备的所有软硬件开发和运营。
(二)设备数量:自助语音导览设备2台
(三)合作要求:
1.合作单位投入的自助导览系统的软硬件及服务包括:
(1)导览硬件产品的现场安装、集成、调试、部署运行;
(2)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和部署;
(3)讲解内容的制作和更新,配音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2.合作单位派专人进行设备管理,承担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费用,人员在纪念馆的管理制度下由公司统一管理,提供全流程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处理客户应急问题。
3.负责导览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导览器和导览器耳机的保养(充电、耳机清洁)、更换、 维修等服务。
(四)合作方式:合作单位在纪念馆指定区域放置自助语音导览设备并进行运营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馆方提供租赁场地、基本版导览讲解词、文物介绍资料等。
结算比例: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分成比例不低于30%。
结算周期:一个月结算一次。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博物馆、纪念馆自助语音导览开发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
四、需提供资料
1.应征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征集资料具体要求:应征方需根据项目内容,提供完整合作方案,包括语音导览设备产品介绍、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合作方案,运营规划、合作模式、投资金额等;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5.资料需按照顺序装订,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档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应提供的所有资料需一式两份,分开装订。
7.本次征集合作方案设计费用由报名人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使用。
五、公告期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00
六、征集方式
征集采用应征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评议当天组织应征方逐一进行方案汇报、产品设备现场介绍、展演、体验和专家提问等形式进行。由我馆自助语音导览设备工作评议小组评议,研究确定合作方。征集采用信函报名,应征方将报名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澳门路16号 林则徐纪念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其他事项
应征方所递交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后经查验递交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等, 有权取消并解除合作,合作运营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蒋女士 谢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68854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2024年11月11日